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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业务部负责人:葛思坦

北京办事处负责人: 郭阳明

主要联系人

北京: 郭阳明
温哥华: 邵威,麦兰甘
卡尔加里: 马乐飞
多伦多: 葛思坦
蒙特利尔: 邓尼波
渥太华: 索思诺

Andrew Pollock (浦安德)
A.L. (Annie) Torkia Lagacé (梁爱宁)
Bliss A. White(薄力华)
Brian A. Facey
Brock W. Gibson (齐百胜)
Calvin S. Goldman (齐百胜)
Cliff Sosnow(索思诺)
Debra Finlay(费安礼)
Denis Boudreault(邓尼波)
F.C (Francis) Chang(张志凡)
G.S. (Geoffrey) Belsher
Gregory Kanargelidis(康格雷)
J.M. (Jocelyn) Kelley(凯丽)
James Chen (陈志铭)
Jason Gudofsky
Jeffrey R. Lloyd
Joan Chnabers(程柏诗)
John Wilkin(卫青)
Michael E. Burke(马博克)
Michael Laffin(马乐飞)
Marco Wang(王辉)
P.C (Peter) Kalbfleisch (柯弗雷)
J.B. (Peter) Morley (孟必成)
Peter O'Callaghan
Robert Granatstein(葛思坦)
R.J. (Bob) Wooder
Robert Kwauk(郭阳明)
Sean X. Zhang, Ph.D.(张晓鹤)

W. Ross F. McKee(麦琪)
W. (Wei) Shao(邵威)
Will Fung

商品税及贸易

概览

过去十年里,纳税人对商品税的关注度在不断增长,商品税包括联邦货物和服务税、地方销售税、货物税和特许权税、关税和地方杂项税,例如烟草、燃料和汽油。联邦和地方政府大幅度提高了通过上述非所得税措施征收的年度税额。

布雷克是身处这一潮流中、最早一批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并且拥有一批专门执业于商品税和关税法律服务的律师。

执业领域

布雷克商品税和海关法部提供关于商品税所有方面的法律建议,包括从常规税务策划到代表客户在各法庭和行政裁决机构出庭。其他服务包括处理税务评估和申诉(既包括行政层面的处理,也包括在法庭和裁判庭出庭)、取得裁定、对新设小企业、收购和重组提供法律服务、对这一高度专业化的执业领域里特定事宜提供意见。我们也就商品税事宜担任一些行业协会的法律顾问,并且是一些最主要的商品税和海关法出版物的编辑和特约撰稿人。我们曾对财政部提供法律意见,并对数个专业组织就商品和服务税的引入和实施提供意见。

我们的律师经常对无商品税执业律师的其他律师事务所就商品税所驱动的交易(例如重组交易)担任“特别法律顾问”。商品税和海关法部经常与我们的公司法律师和诉讼律师就商品税问题相关的事宜一起合作。

商品税和海关法部对于各种类型的常规制造、零售、分销和服务机构的商品税事宜非常熟悉。凭藉广泛类型的客户基础和遍布于全国的业务,我们能够对客户所关注的独特的商品税事宜提供有效的建议,例如证券化、跨境租赁、停业和合并、跨省运输货物和乘客、皇室公司和金融机构等所涉及的商品税问题。

货物和服务税

货物和服务税,作为对大多数货物和服务所征收的一种基础广泛的税,它的引入意味着在审阅所有合同和安排时基本都需要关注这一税种。本所在货物和服务税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登记、合规事宜、策划和协助客户满足货物和服务税免税要求。商品税和海关法部的工作涉及货物和服务税的所有方面,包括经常产生的房地产开发、合营和合伙所涉复杂的税务法规的应用。商品税和海关法部与房地产部紧密合作,以确保我们客户所参与的任何房地产开发和计划从商品和服务税角度来看架构得宜。商品税和海关法部也经常对销售业务资产时的货物和服务税适用问题、对无需纳税的可能选择提供法律建议。商品税和海关法部对我们的金融服务部和重组和破产部就有担保的债权人和加拿大国税局(Canada Revenue Agency)之间的优先权事宜也常提供法律意见。

地方销售税

加拿大每个省都有自己单独的销售和其他商品税制度,例如烟草、汽油和燃料税。我们协助客户满足各种税收规定的许可/登记要求,并协助客户取得从免税到有权获得的其他优惠政策的全面的利益。商品税和海关法部的律师审阅合同和安排,向客户提供关于合规和策划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尤其是在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跨境交易和相关方资产转移等迅速增长的、复杂的领域里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

由于许多重要的销售税事宜在所有省份均普遍存在,商品税和海关法部跟踪和关注着所有省份的制定法和案例法,从而使得我们的客户能够得益于所有司法辖区的法律发展。我们曾协助客户在数个省份的法庭出庭诉讼,并协助客户处理复杂的合宪性事宜和涉及跨省使用的货物之上征税的其他问题。

关税

商品税和海关法部在处理核心关税领域如税则、原产地和估价方面具有相当精深的经验。加拿大在1988年改为使用税则协调制度后,导致了数以千计的新税则引入。实施于1998年1月1日的《关税简化提案》构成了加拿大关税框架和海关法的主要检修,目前,对现有框架的改变仍在继续进行。通过连续性跟踪具有相同立法制度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发展和裁决,我们可以对所有估价问题提供领先水平的法律建议,包括例如使用费、购买佣金和“协助”是否构成关税征收对象等等当前较新的和复杂的事宜。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的实施普遍性地引起跨境活动的增长,也使得北美的经营更为合理化。商品税和海关法部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向加拿大进口货物事宜协助客户,并就复杂的原产地规则要求向客户提供法律建议,确保我们的客户通过适当构架他们的事宜能够最大化地享受《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关税优惠。本所的律师还就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所进行的海关合规确认审计对客户提供协助和法律建议。

具有讽刺性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之类的制度虽然意在贸易自由化,却导致了海关官员对进口的更详细的审查。此外,加拿大实施了一个新的行政性罚款系统(Administrative Monetary Penalty System),于2002年10月7日生效,根据该系统,对某些特定错误每次施加最高可达25,000加元的处罚。因此,正确理解进出口程序,并且全面遵守该规则,对于在加拿大境内和与加拿大从事业务的公司而言极具重要性。

特许权税和特别税款

我们的执业实践也包括特许权税和特别税款。某些特许权税和特别税款在全加拿大都是联邦和地方两级征收。布雷克商品税和海关法部在所有该类税收方面均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商品税和海关法部律师对特定种类的酒类和烟草类的制造征收特许权税的《特许法令2001》的适用也具有提供法律意见的专业能力。我们还就依照《特许权税令》施加的各种类型特许权税对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对保险费、钟表、珠宝、空调、特定汽油和其他汽油产品征收的特许权税。

行业认同

《加拿大法律Lexpert指南2006》(The Canadian Legal Lexpert Directory 2006)
在过去两年里,两名布雷克律师在商品税领域列入“被反复推荐”名单。

《加拿大最佳律�》(The Best Lawyers in Canada 2006)
两名加拿大商品税律师被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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